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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里的“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指标解析
2021-03-15 09:21  

根据国家的战略部署,十四五期间我国教育的改革重点是“评价”的系统改革。评价标准的制定显然是评价的重要基础,决定着评价的方向和评价的尺度。2020年版《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是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版教育评价文件,其中关于学校信息化建设共有9个指标,这将成为学校信息化建设最基本的依据。为此,本文将有关条款及指标解析整理如下,供相关人员和研究者参考。

学校信息化建设评价指标

87.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终端数(台/百人)

定义: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终端数,是指某一级教育每百名学生平均拥有的教学用终端数。

用途:可监测和评价全国及各地教育信息化基本设施条件,反映信息化配备水平,可作为教育条件保障类指标。

公式: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终端数=某一级教育教学用终端总数/该级教育在校生总数*100

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指标分解:分学段;分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除外);分办别

适用范围: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校级(普通高校不适用于地级和县级)

指标释义: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全新教育生态需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教学用终端。该指标值高说明服务于学生学习活动的终端充足,能够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局限性:该指标只能反映教学用终端数量的充足情况,不能体现实际应用效果。

(1)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终端数(台/百人)

=小学教学用终端总数/小学在校生总数*100

(2)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终端数(台/百人)

=初中教学用终端总数/初中在校生总数*100

(3)普通高中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终端数(台/百人)

=普通高中教学用终端总数/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100

(4)中等职业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终端数(台/百人)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终端总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100

(5)普通高校每百名学生拥有教学用终端数(台/百人)

=普通高校教学用终端总数/普通高校折合在校生数*100

88.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比例(%)

定义: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数占该级教育学校总数的百分比。

用途:该指标可监测和评价全国及各地学校校园网建设情况,可作为教育条件保障类指标。

公式: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比例=某一级教育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数/该级教育学校总数*100%

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指标分解:分学段;分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除外);分办别

适用范围: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普通高校不适用于地级和县级)

指标释义:实现教育信息化,学校网络建设必不可少。该指标值高说明教育信息化的实现程度高。

局限性:该指标只能反映学校校园网建设情况,无法反映校园网的实际使用效果。

(1)小学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比例(%)

=小学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数/小学学校总数*100%

(2)初中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比例(%)

=初中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数/初中学校总数*100%

(3)普通高中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比例(%)

=普通高中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数/普通高中学校总数*100%

(4)中等职业学校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数/中等职业学校总数*100%

(5)普通高校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比例(%)

=普通高校建立校园网的学校数/普通高校学校总数*100%

89.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比例(%)

定义: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数占该级教育学校总数的百分比。

用途:该指标可监测和评价全国及各地学校接入互联网情况,反映信息化配备情况,可作为教育条件保障类指标。

公式: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比例=某一级教育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数/该级教育学校总数*100%

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指标分解:分学段;分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除外);分办别

适用范围: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普通高校不适用于地级和县级)

指标释义:学校接入互联网,在教育教学中有助于综合运用数字化网络资源,提升学校的教育信息化水平,该指标值高说明教育信息化的基础配备水平实现程度高。

局限性:该指标只能反映各级学校的互联网接入情况,无法反映学校使用互联网支持教学的实际效果。

(1)小学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比例(%)

=小学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数/小学学校总数*100%

(2)初中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比例(%)

=初中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数/初中学校总数*100%

(3)普通高中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比例(%)

=普通高中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数/普通高中学校总数*100%

(4)中等职业学校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数/中等职业学校总数*100%

(5)普通高校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比例(%)

=普通高校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数/普通高校学校总数*100%

90.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的学校比例(%)

定义: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的学校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的学校数占该级教育学校总数的百分比。

用途:该指标可监测和评价全国及各地信息化建设情况,反映信息化配备水平,可作为教育条件保障类指标。

公式: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的学校比例=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及以上的学校数/该级教育学校总数*100%

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指标分解:分学段;分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除外);分办别

适用范围: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普通高校不适用于地级和县级)

指标释义:该指标值高说明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的学校数量越多。

局限性:该指标主要反映学校接入互联网的带宽情况,无法反映学校使用互联网的实际效果。

(1)小学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的学校比例(%)

=小学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及以上的学校数/小学学校总数*100%

(2)初中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的学校比例(%)

=初中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及以上的学校数/初中学校总数*100%

(3)普通高中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的学校比例(%)

=普通高中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及以上的学校数/普通高中学校总数*100%

(4)中等职业学校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的学校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及以上的学校数/中等职业学校总数*100%

(5)普通高校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以上的学校比例(%)

=普通高校出口带宽达到100Mbps及以上的学校数/普通高校学校总数*100%

91.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

定义: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建有的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占该级教育教室总数的百分比。

用途:该指标可监测网络多媒体教室建设情况,可作为教育条件保障类指标。

公式: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某一级教育建有的网络多媒体教室数/该级教育教室总数*100%

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指标分解:分学段;分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除外);分办别

适用范围: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校级(普通高校不适用于地级和县级)

指标释义:网络多媒体教室可运用网络数字资源、多媒体设备展示教学信息,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丰富教学内容。该指标值高说明学生接受多媒体教学的机会越多。

局限性:该指标主要反映网络多媒体教室的相对数量,无法体现多媒体教室的应用情况。

(1)小学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

=小学建有的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教室总数*100%

(2)初中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

=初中建有的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初中教室总数*100%

(3)普通高中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

=普通高中建有的网络多媒体教室数/普通高中教室总数*100%

(4)中等职业学校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建有的网络多媒体教室数/中等职业学校教室总数*100%

(5)普通高校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

=普通高校建有的网络多媒体教室数/普通高校教室总数*100%

92.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比例(%)

定义: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占该级教育学生总数的百分比。网络学习空间是指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认定的、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开通的、供学生使用的网络学习空间。

用途:该指标可监测和评价全国及各地学校学生网络学习空间开通情况,可作为教育条件保障类指标。

公式: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比例=某一级教育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该级教育在校生总数*100%

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指标分解:分学段;分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除外);分办别

适用范围: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校级(普通高校不适用于地级和县级)

指标释义:该指标值高说明学生网络学习空间接入性、可用性高。

局限性:该指标只能反映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情况,不能体现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空间进行学习管理、学情反馈、成长记录等的应用情况。

(1)小学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比例(%)

=小学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小学在校生总数*100%

(2)初中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比例(%)

=初中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初中在校生总数*100%

(3)普通高中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比例(%)

=普通高中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100%

(4)中等职业学校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100%

(5)普通高校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比例(%)

=普通高校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学生数/普通高校折合在校生数*100%

93.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比例(%)

定义: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网络学习空间是指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认定的、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开通的、供教师使用的网络学习空间。

用途:该指标可监测和评价全国及各地学校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开通情况,可作为教育条件保障类指标。

公式: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比例=某一级教育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专任教师数/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100%

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指标分解:分学段;分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除外);分办别

适用范围: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校级(普通高校不适用于地级和县级)

指标释义:该指标值高说明教师网络学习空间接入性、可用性高。

局限性:该指标只能反映教师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情况,不能体现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进行教学管理、学情分析、网络研修等的应用情况。

(1)小学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比例(%)

=小学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专任教师数/小学专任教师总数*100%

(2)初中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比例(%)

=初中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专任教师数/初中专任教师总数*100%

(3)普通高中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比例(%)

=普通高中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专任教师数/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总数*100%

(4)中等职业学校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比例(%)

=中等职业学校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专任教师数/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总数*100%

(5)普通高校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比例(%)

=普通高校开通网络学习空间的专任教师数/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总数*100%

94.每百名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数(人次/百人)

定义:每百名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数,是指上学年某一级教育每百名专任教师平均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次数。

用途:该指标监测教师参加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情况,可作为教育条件保障类和教育质量类指标。

公式:每百名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数=上学年某一级教育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总人次/上学年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人数*100

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指标分解:分学段;分城乡(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除外);分办别

适用范围: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校级(普通高校不适用于地级和县级)

指标释义:该指标值高,说明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机会多,有助于提高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的能力。

局限性:该指标反映教师平均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次数,无法反映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实际效果。

(1)小学每百名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数(人次/百人)

=上学年小学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总人次/上学年小学专任教师总人数*100

(2)初中每百名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数(人次/百人)

=上学年初中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总人次/上学年初中专任教师总人数*100

(3)普通高中每百名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数(人次/百人)

=上学年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总人次/上学年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总人数*100

(4)中等职业学校每百名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数(人次/百人)

=上学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总人次/上学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总人数*100

(5)普通高校每百名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数(人次/百人)

=上学年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接受信息技术相关培训的总人次/上学年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总人数*100

95.校均网络课程数(门/校)

定义:校均网络课程数,是指某一级教育网络课程总数与该级教育学校总数之比。网络课程即上网课程,是指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授课、答疑讨论、作业提交、课件下载等所有基本教学活动的教学全过程都通过网络教学平台进行的课程。

用途:该指标可监测和评价全国及各地教育中课程的信息化程度,可作为教育条件保障类指标。

公式:校均网络课程数=某一级教育网络课程总数/该级教育学校总数

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指标分解:分学段;分办别

适用范围:国家级、省级、地级、县级(普通高校不适用于地级和县级)

指标释义:教育信息化的一个方面是教学课程的网络化,学校提供的上网课程数量越多,说明学校课程信息化的程度越高,为学生提供的数字课程资源越充足。

局限性:该指标只能反映网络课程的相对数量情况,不能体现网络课程的质量与效果。

(1)中等职业学校校均网络课程数(门/校)=中等职业学校网络课程总数/中等职业学校总数

(2)普通高校校均网络课程数(门/校)=普通高校网络课程总数/普通高校学校总数

(来源 “高校信息化从业者”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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